云顶香港(00678)宣布,其已寻求建议公司股份在新交所主板自愿除牌,并已获新交所确认其不反对建议除牌,惟须受若干条件规限。除牌后,股份仅在联交所买卖。
由于公司在联交所作主要上市及在新交所作第二上市,除上市手册第217条及第751条外,公司毋须遵守上市手册任何其他持续上市的责任。因此,上市手册第1307条及第1309
条并不适用于建议除牌,且公司毋须召开股东大会征求公司股东批准建议除牌;及毋须就建议除牌向股东提供离场机制。
公司已寻求建议除牌,理由如下,(1)公司拟将其精力及资源重点放在其与亚洲(特别是北亚)邮轮业务有关的核心业务活动上,并已进行各种措施,以满足中国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因此,公司认为,其希望提高公司在北亚投资者中的知名度,并预料在香港联交所主板维持单一主要上市(这可能会提高公司股份在香港联交所的交投量)将提升对北亚投资者而言公司的形象。
(2)由于在新交所作第二上市,公司须遵守新交所上市手册第217条及第751条(包括新交所不时实施的其他上市规定)以及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所载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建议除牌,将节省有关为遵守新交所相关合规要求的额外行政支出及成本,及将令公司精简其合规责任、降低法律及合规成本及将资源重点放在其业务营运上。就此,公司正在扩大其产品组合及加强其邮轮建造能力,并认为建议除牌可让公司的管理层集中投放其精力及资源,以确保上述各项得以顺利整合。
(3)公司认为,公司股份因建议除牌而在香港联交所出现的综合交易将增加该等股份在香港联交所的流动性,从而提高公司将来进行的任何筹集资金活动的效果,并可长期加强股东价值。
(4)公司过去6年在新加坡并无进行任何筹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