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编辑:大炬)
财联社12月29日讯,证监会回复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案称,将从以下方面继续完善退市机制:一是加强信息披露监管,防止财务造假,对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公司实施强制退市。二是要求中介机构勤勉尽责,切实履行好资本市场“看门人”的责任。三是修改完善退市标准,避免因周期波动性因素或财务操纵造成退市上市进程反复,杜绝退市风险公司“保壳”、恶炒行为,维护退市制度严肃性。四是加强交易所一线监管,强化责任,依法依规,严格执行退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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