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在证监会举行的首场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与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同时现身,回顾了过去证监会系统投保工作成绩,并介绍了下一步工作安排。
相关负责人表示,资本市场的投资者保护工作已经初步形成了相应的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正在征求意见中的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相关文件里面,缩短重大违法退市情形的暂停上市期间、延长其他重大违法退市的公司申请重新上市时间间隔、强化风险提示的信息披露要求等均是对投资者保护的具体安排。
覆盖投保各业务领域的制度体系初步形成
截至2018年1月底,证券市场投资者1.35亿,其中自然人投资者1.348亿,占比99.73%;机构投资者36.4万,占比0.27%。持有A股市值50万以下的自然人投资者1.28亿,占自然人投资者总数的95%。
保护好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成为资本市场最大的政治。在证监会党委的领导下,投保局与投保基金公司、投服中心,共同搭建起了“一体两翼”的投资者保护体系,即投保局代表证监会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系统资源,依托投保基金公司和投服中心开展各项具体工作。
投保局局长赵敏介绍,目前我国资本市场已初步形成覆盖投保各业务领域的制度体系。
十八大以来,在股票发行改革、退市、并购重组、公司债券、新三板等各业务条线的140余项制度建设中全面嵌入投资者保护要求,包括在《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等发行制度改革中强化市场经营主体责任;在《关于进一步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等上市公司退市制度中强化投资者保护;在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股东大会规则、《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部门规章和自律规则中持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规则体系和回报机制。
针对近期市场对退市制度完善后,配套投资者保护制度如何跟上的担心,赵敏表示,之前出台的退市指导意见中,已经强调了退市过程中的投资者保护。在近期相关的征求意见稿中,缩短重大违法退市情形的暂停上市期间、延长其他重大违法退市的公司申请重新上市时间间隔、强化风险提示的信息披露要求等都是对投资者保护的具体安排。
对于支持“四新”企业上市可能带来的投资者保护新问题,赵敏表示,在投资者保护制度安排的大框架下,针对资本市场的新产品、新业务都会有相应的投资者保护制度安排和调整。
赵敏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完善投保制度,并将其切实落到各个链条和环节。已经将相关机构落实适当性制度纳入日常检查中。正在研究形成先行赔付的长效机制。
协助提供执法信息5000余万条
近年来,投保基金公司逐步构建起了投资者保护的四大业务体系,分别是:以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监控系统和统计分析系统为依托的证券公司风险监控监测体系;以投保基金、专项补偿基金和行政和解金为主体的投资者赔付体系;以解决投资者诉求和倾听投资者意见为核心的投资者诉求响应体系;以评估市场主体投资者保护状况为主要内容的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体系。
投保基金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巩海滨介绍,证券市场交易结算资金监控系统就是要守住投资者的“钱袋子”。目前公司已经实现对证券市场场内、场外2.29亿个投资者资金账户的全覆盖,形成了“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及时整改”的动态机制。仅2017年就完成了对近40万条监控差异的分析判断,向监管部门推送了192条预警提示信息,涉及73家证券公司和12家存管银行。
同时,近两年,为适应证监会依法全面从严稽查执法的需要,公司充分利用大数据资源,全方位配合证监会系统稽查执法部门做好大案要案查处工作,仅2017年就协助提供执法信息5000余万条。
此外,投保基金的以投保基金、专项补偿基金和行政和解金为主体的多层次投资者赔付体系当好了投资的“算盘子”,通过投资者和市场调查体系、12386热线等成为了投资者的“话匣子”,将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打造成了投保工作评估的“铁尺子”。
积极研究推动证券支持 诉讼示范判决机制试点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是证监会直接管理的公益性投资者保护专门机构。近两年,投服中心开展的持股行权活动在上市公司、中介机构和中小投资者中产生广泛影响。
投服中心总经理徐明介绍,截至2017年12月,共公益性持有沪深两市3442家上市公司每家一手(100股)A股股票,投服中心已经实现了沪深A股持股全覆盖。据统计,目前已经向1521家上市公司累计行权1876次;参加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及投资者说明会36次,涉及重组金额2387亿元、股东户数共计140万户。
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列入投服中心提起支持诉讼的全国首例证券支持诉讼“匹凸匹”案。徐明表示,这是从中小投资者维权小额、多众的现状出发,投服中心借鉴诉讼法中的相关条款的立法精神,选择典型案例,创新推出证券支持诉讼机制,示范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徐明表示,下一步,投服中心将积极研究推动证券支持诉讼示范判决机制试点工作,通过法院对有代表性案件的优先审理,明确同类案件的法律事实或证据、争议焦点、统一相关案件法律适用,为后续广大投资者的诉讼提供示范依据,降低各方成本,提高效率。此外,中国投资者网站也正在酝酿上线中。
(责任编辑: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