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资本市场走过20多年历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近年来,证券监管领域暗箱操作和黑幕交易等腐败问题也时有发生。如何在不断深化改革的同时,加强对证券审批监管权力的监督,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防范证券监管领域腐败问题的发生?本报记者近日采访了中央纪委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组组长、党委委员王会民。
“曲线”敛财、跨期交易等新型腐败问题给纪检监察工作带来新挑战
记者: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首次将解决审批监管、金融信贷领域的腐败问题作为重点任务列举出来,您对此如何理解?
王会民:将解决审批监管、金融信贷领域的腐败问题作为重点任务,是中央纪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充分体现了中央对金融工作和金融反腐的高度重视。
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只有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审批监管和金融信贷领域的腐败问题,公平公正把好市场入口关,维护好市场运行秩序,发挥好市场资源配置功能,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不断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更好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为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两步走”战略目标作出贡献。
作为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我们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扛起政治责任,紧密结合证监会系统实际,紧盯审批监管权力运行,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把解决金融审批监管领域腐败问题这一重大政治任务落实到位,确保审批监管权力规范廉洁运行,确保资本市场监管链条上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都依法履职尽责。
记者:目前,解决证券审批监管领域腐败问题的重点和难点是什么?
王会民:证监会主要负责对证券发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以及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业务资格的审批许可,并对证券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管。
从近年查处的案件情况看,问题较为突出的是股票发行审核领域。资本市场利益关系复杂,财富增长效应明显,一直面临较为严峻的“围猎”与反“围猎”斗争形势。相关案件涉案金额较大,时间跨度较长,涉及较多企业和市场参与者,违纪违法行为也较为隐蔽,发现难、查处难。
随着市场和产品的创新发展,证券审批监管领域的腐败方式也更加复杂多变,既有传统的权钱交易,也有隐蔽多样的新型腐败手段。近年来,涉及证券市场的不少案件都是通过结构化产品、股权代持、期权等较为隐蔽的手段进行利益输送的。这种“曲线”敛财、跨期交易方式,给我们的纪律审查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记者:证券审批监管领域腐败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什么,解决问题的关键在哪里?
王会民:证券审批监管领域腐败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三点比较重要:一是权力监督制约不到位。一些关键岗位权力相对集中,自由裁量权较大,权力运行内在制约机制不够健全有效,外部监督稍不到位,就有可能导致权力寻租,容易产生腐败问题。二是个人思想道德、职业操守和理想信念出了问题。由于个别干部在理想信念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出了问题,热衷小圈子,热衷权力寻租,作风纪律松弛,一旦在政治思想上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面对诱惑就容易失守底线。三是存在“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现象。无论股票发行审核,还是对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公司等日常监管和牌照许可,都对市场主体的切身利益有着直接影响,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考虑,监管审批人员容易成为各方“围猎”追逐的焦点。
针对上述原因,要解决证券审批监管领域腐败问题,在目前的情况下,关键在于严格执纪问责的同时,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权力监督,强化教育管理。归根到底要围绕不敢、不能、不想下功夫。
源头治理,有效扭转审批监管领域腐败行为多发态势
记者:党的十八大以来,驻会纪检组在解决证券审批监管领域腐败问题方面,积累了哪些监督执纪经验?
王会民:近年来,在党中央、中央纪委的坚强领导下,驻证监会纪检组始终坚持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狠抓证券审批监管领域腐败问题。
一是保持高压,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十八大以来,我们共计给予135人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其中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21人。此外,移送司法7人。依托廉政监察工作,坚持分层次约谈证券发行机构和资格审批等部门的审核人员、处室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全覆盖约谈证券发行和并购重组委员会成员。对涉嫌轻微违纪的党员干部谈话函询,做细致的思想教育,促使其深刻反省并主动纠正问题。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依规依纪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
二是围绕堵漏洞、补短板,有效强化不能腐的制度机制。在对证监会发行部、上市部、机构部开展廉政监察工作中,深刻汲取系列案件教训,全方位倒查监管审批相关制度建立健全以及执行情况,重点对监管审批工作程序、过程留痕、回避情况等进行全面倒查。针对审核工作公开透明不够、审核权力相对集中、回避和敏感信息管理等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格、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诸多问题提出针对性意见。比如,在证券发行审批领域,完成发审委选聘制度修订工作,遴选组建了新一届发审委,并成立证券发行与并购重组监察委员会,强化监督检查,并要求发行审核与并购重组审核关键节点全程录音录像,以便事后检查。
三是围绕标本兼治,狠抓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和审批监管领域的政治生态建设。切实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早抓小,全覆盖约谈培训,切实强化党员干部宗旨意识和党性修养,不断强化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管党治党责任意识。近两年,证监会系统各单位运用“四种形态”,谈话提醒600余人次,诫勉谈话120余人次。
四是持之以恒地加强证监会系统纪检监察队伍与机制建设,真正把政治可靠、专业精良的干部选配到纪委书记等重要岗位。此外,立足源头治理,及时向市场各方传达廉政要求,从外部切断利益输送链,净化行业环境。这些工作,对有效扭转审批监管领域腐败行为多发态势起到了重要作用。
坚持问题导向,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有计划推进监督工作常态化
记者:2018年,在解决证券审批监管、金融信贷等领域腐败问题方面,驻证监会纪检组有哪些计划?
王会民:2月初,证监会系统召开了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对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导,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密结合证监会系统实际,以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的决心和韧劲,加大对证监会系统审批监管领域权力运行的监督力度,持续推进证监会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是坚决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在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过程中,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过程中,切实加强对审批监管领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用实际行动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是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更好扎紧制度的笼子。用好前期廉政监察成果,抓紧推动完善制度,最大限度确保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督促并积极支持证券发行与并购重组监察委员会开展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有计划推进廉政监察工作常态化。按照“四种形态”要求,分类科学处置问题线索,从严惩治极少数,用纪律管住大多数。
三是抓常抓长,持续深入狠抓证监会系统作风建设。在解决审批监管腐败问题的过程中,还将围绕“四风”问题的新表现,对懒政、避责、不担当等行为进行有效打击,特别是用强有力的问责倒逼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引导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此外,还将进一步推动监管部门出台有关市场主体廉洁从业的指导意见,对“围猎”者采取严厉措施,从整体上推动建设良好的市场和监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