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8日讯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严鹏程今天上午表示,这次制定新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是国家发改委贯彻落实习近平主席在博鳌亚洲论坛上关于开放创新重要讲话的重要举措,有两个特点。一方面,就是要进一步大幅度减少限制,不仅是数量上减少,更重要的是以更大决心推动重点领域开放。这次修订,除包括金融、汽车领域对外开放措施外,还将在能源、资源、基础设施、交通运输、商贸流通、专业服务等领域提出一批新的开放举措。另一方面,就是要增强可预期性,改变以往“一次一放”的开放模式,将一次性列出部分行业未来几年开放的路线图时间表,明确过渡期。目前,国家发改委正会同有关部门抓紧推进这项工作,相关进展将及时向大家通报。
关于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严鹏程称,去年出台的2017年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首次提出在全国范围内适用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作为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基本依据。通过这个清单,外资市场准入规定一目了然。清单之外的领域,原则上实行备案管理、不得对外资准入进行限制。2017年版清单有63项限制,比2015年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减少了30项。
针对媒体提到的改善外商投资环境问题,严鹏程表示,发改委将采取更大力度的措施。一是加快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在资质许可、政府采购、标准制定、“中国制造2025”政策、科技计划项目、企业上市、注册登记等方面,给予内外资企业同等待遇。二是着力提高投资便利化水平。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负面清单之外简化管理程序。全面实行外商投资企业工商登记与商务备案“单一窗口、单一表格”。对接国际标准,在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跨境贸易等方面大幅缩减时间。三是不断加强法治化环境建设。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保护外商投资各类合法权益。加快制定外资基础性法律,以法律形式确定投资保护、投资促进、公平竞争、投资管理等基本制度。